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09 00:00:00 点击量:2898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工程、一港池二期工程、一港池三期工程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二期工程、一港池二期工程、一港池三期工程生态修复方案编制。
2.3项目概算:30万元。
2.4工期要求:4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认证类别包括内容包含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体、海洋生物生态等本项目所有需要监测的项目内容);
3.4.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4.2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投标人提供2个海洋生态补偿方案编制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等)。
3.4.4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并具有海洋、化学、环境或生态方面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2018年12月-2019年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竞争性磋商)项目中同时投标,相关资质要求认可须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有效的母子关系说明。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8月9日至2019年08月14日;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获取;
4.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http://zb.fygroup.com/”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下午14:30。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03或404室。(视具体情况确定)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陈 工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王 馨 悦
电 话:0518-82256052
日 期: 2019 年 8 月9日